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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


4月24日,学院在明德楼413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三次学习会。

上午,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集中学习的方式,原原本本、逐章逐条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不时展开讨论,用心学习、用心思考、用心体悟。

下午,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《条例》第一编“总则”开展集体研讨。

党委书记张振海领学《条例》第一编“总则”内容,并发言。他表示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,坚定理想信念,始终保持对党忠诚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自觉接受监督,做到知行合一。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和教育活动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。要勇于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,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。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总则为遵循,终牢记党的宗旨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;要勇于担当,积极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;要保持清正廉洁,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。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院长眭国荣在发言中表示,深入学习新版《条例》总则部分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原则和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,将自觉遵守《条例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,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,要做到面对困难向前冲,面对利益向后缩,坚决抵制不正之风,保持廉洁自律;党组织要合理使用《条例》,正确利用“四种形态”开展工作,防微杜渐,治病救人。

副院长滕飞在发言中表示,要深入领会党中央要求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总则修订的重点,带动分则和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,不折不扣贯彻《条例》,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、严肃性,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,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。

院长助理刘海存在发言中表示,《条例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,从制度入手,让党员干部做到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;作为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,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,明晰不能为、不可为,牢记初心使命、廉洁奉公。

撰稿:张金凤        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   审核:张振海